|
近日,西安一名女研究生在小红书发的帖子,未经同意,被一名自媒体博主搬运到了微博上,相关词条引发热议并登上了全国热搜榜。尽管网友都称赞帖子中的事件处理得很好,但因为网帖涉及老师、同学,这位女研究生以侵犯个人隐私为由私信博主要求删除,但一直未获得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从这名女研究生处获悉,因为不想事情继续发酵,后续不会进行维权。去年,河南王女士的一篇关于理财的帖子也被搬运上了热搜,不过她选择了坚决维权,案件将于4月开庭。
法律界人士表示,类似的搬运行为是对著作权、隐私的侵犯,如果沟通无果,可以选择向相关平台进行投诉或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律师认为,通过自媒体公开发布就等于让渡了自己的一部分隐私权,就会面临被他人评价讨论的局面,就应该承受自媒体可能会带给你不利的影响。
有博主未经作者允许搬运网帖
3月1日,西安某高校的女研究生小琪(化名)在小红书上发布了一条帖子,讲述了自己发现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的一个项目,最后奖金却被其他人平分的事情,随后经过与导师、同学的沟通,得到了导师的同意,对奖金进行了再分配。因为处理得体,引来了网友们的热议。
1日晚,这篇帖子被一名搞笑幽默类博主以截图的方式,搬运到了微博再次引发热议。2日上午相关词条冲上了微博热搜。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相关话题曾冲到微博热搜榜第22位,阅读量超过500万。
不过小琪对此事却感到有些生气,“我并不认识这个博主,这件事比较隐秘,小红书普遍没有认识我的人,可微博用户基数庞大,我还是比较介意在微博上出现,并且他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搬运了。”
小琪表示,自己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情,“这还不算巨大流量给我带来恐慌,毕竟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涉及到的人也比较明确,认识的人一下子就能知道是谁,以后这种事情我一定要少分享,真的是有风险。”
随后小琪迅速将自己的原帖设置为了私密,并发私信和评论联系那名博主进行删除,也再次发帖讲述了帖子被私自搬运的事情,也有一些热心网友到微博举报了“被搬运”的帖子。
“虽然好多人说没啥大不了,我还是觉得不好,因为我想表达的是老师同学们都很好,都很给力,就是不知道在别人眼里会是什么,我怕因此伤害那么好的老师同学。”小琪婉拒了上游新闻记者的采访要求,她表示,不想这件事再发酵,“毕竟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这件事涉及到的同学和老师想必也并不愿意被曝光,发布到网上去也是我考虑不周,我自己的已经隐藏了。”
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小琪告诉记者,维权难度很大,“对方不跟你协商,就这种也不值得真去打官司,只能就这样了,因为影响不算太大,我打算不管了,等热度慢慢降下去吧。”记者也试图联系“搬运”网帖的博主,但也一直未得到回应。
理财文章被搬运上热搜,她选择了起诉
无独有偶,2023年5月,郑州的王女士发布的一篇帖子也被抄袭搬运上了微博热搜,不过她并没有选择沉默,而是起诉了两名涉嫌抄袭的博主,并要求赔偿。近日,王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案件将于4月开庭。
王女士是一位保险经纪人,平时也会撰写一些理财文章,同步发布在自己的公众号、豆瓣、小红书、头条号、知乎等平台。
“没想到离热搜最近的一次,是吃瓜吃到我自己。”2023年5月24日,王女士发现自己2022年发布的一篇原创文章《月薪5000,两年存8万|我的7个超实用存钱技巧》,被两名博主以截图的方式搬运上了微博,并登上热搜,其中一个还是粉丝超过200万的大V。
上游新闻记者比对发现,发布在微博上的文章截图与王女士首发在豆瓣平台上的内容和排版一致,文章写到,除了每月固定存款2500元,还有副业挣的2万元,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养成了存钱的好习惯。有豆瓣用户在文章下留言:“这个帖居然上了新浪热搜,而且还是去年发的。”
截至上游新闻记者发稿时止,“月薪5000两年存了8万”的词条下的阅读量超过了4亿,98家媒体转发。
因为王女士的老公正好是一名律师,他也告诉王女士,这明确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我们马上去做公证,防止证据灭失,然后联系博主沟通协商,同时着手准备起诉。”
于是王女士迅速赶往郑州市一公证处,把这篇原创文章进行第三方公证,并向微博提交证据投诉,进行审核,告知两位微博认证博主删帖。微博管理员删除对方发布内容后,王女士开出律师函邮寄新浪,确定管辖法院并进行了起诉立案,“4月份开庭,我要求对方进行侵权赔偿。”
“这件事也强化了自己创作者知识产权的意识,珍惜和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王女士表示,自己在乎的并不是赔偿金,而是原创著作权,“未经授权且未署名就发布别人的原创文章,以此赚取流量,不能忍。”
律师:搬运帖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专职律师刘金阳认为,王女士作为原作者首发在其公号、豆瓣等社交媒体上的文章符合《著作权法》中的“文字作品”,依法享有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如未经过作者授权,全盘照搬,并以截图、配文方式擅自在其微博发布,侵犯了作者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聂炜昌表示:“微博用户涉嫌侵犯了小红书原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小红书的原作者可以要求微博用户删除文章,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河南泽瑾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自媒体号在搬运他人帖子时,如果没有得到发帖者的明确许可,就涉嫌侵犯了发帖者的著作权。
小琪在小红书上发布的是个人经历和聊天截图,相关“搬运”行为算不算侵犯隐私?能否维权呢?
付建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帖子作为个人在网络上的发声,往往包含了发帖者的观点、情感甚至是生活细节,在未经发帖者同意的情况下搬运其帖子,并且这一行为导致帖子被广泛传播和关注,是对发帖者隐私的一种侵犯。
聂炜昌则认为,微博用户的转发不属于侵犯隐私权,“这些内容都是小红书原作者自己通过自媒体对外发布的,就算是侵犯了老师、学生的隐私,那也是小红书原作者自己的发布行为,导致的其他人隐私被泄露。”
聂炜昌补充道:“小红书是公开的媒体,公开发布就等于让渡了自己的一部分隐私权,就会面临被他人评价讨论的局面,在享受自媒体带给你的关注和曝光的同时,就应该承受自媒体可能会带给你不利的影响,做自媒体的人都应该明白,法律的基本道理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