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账户
星点互联

教育培训在线课程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如尚未注册?

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股东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0
回复
484
查看
[复制链接]

51

主题

73

帖子

55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55
发表于 2025-3-4 13: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网友咨询:

  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股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公司减资本质上属于公司内部行为,理应由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通过内部决议自主决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注册资本的不当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对外偿债能力,危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股东属于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具有过错,有过错的股东应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注册资本作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亦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由认缴制变更为5年限期实缴制。若股东出资期限即将届满,即可通过减资程序消灭或降低即将到来的出资义务。公司为调整股权结构、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东等目的,都可考虑用减资手段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我们
在线法律师咨询

客服电话:400-234-9000

客服邮箱:vip@seodax.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徐州律师事务所:西城区中环路16号服务研发中心3号楼

律师事务所计 - 引领行业人才培养!

在线律师咨询网站 X3.4© 2001-2025 金牌律师网